天佑台灣

http://campaign.tw-npo.org/2008061305190300/index.php?serial=2008061305190300

今年(2008),台北縣政府宣布將興建「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」,該路從北市大度路進入採高架越過關渡大橋後,由平面道路沿淡水河畔行進到紅樹林站再越過銜接登輝大道,但衡諸我們對淡水、竹圍與台2線的環境現況了解,我們堅決反對且質疑:

(1)道路無法解決交通問題!

淡水地區聯外交通壅塞問題以假期、上下班尖峰時段為主,其他時間交通順暢。本 道路規劃新建花費37億元人民納稅錢(隨物價上漲勢必追加),只為節省部分尖峰時段的十幾分鐘時間,況且道路本身無法徹底決交通壅塞問題,到時車輛只是匯集於台北市,造成關渡大度路、洲美快速道路因承受本道路、台二線及台北市車流,成為交通瓶頸!交通部公路總局曾提出說明「台2線問題不在路面寬度不夠,而在於橫向路口紅綠燈過多」。言猶在耳!今年七月又增加一個缺口提供大樓出入車使用。若能加強尖峰時期交通疏導、假日外地車輛管制、更完善大眾運輸接駁、路邊違規取締、輕軌捷運、台2線局部改善或拓寬,都是立即改善且舒緩交通的努力方式,而非一條五年後完工但危及河岸景觀、自然生態、公共安全的道路。

(2)紅樹林自然保留區生態衝擊!

竹圍紅樹林自然保留區是台灣面積最大、較完整的水筆仔純林,也是全世界水筆仔分部最北界,因其生態的豐富與珍貴性受「文化資產保存法」規範保護。該規劃道路緊貼保留區邊界而過(林務局測量紅樹林站西側規劃路段緊鄰保留區不到2公尺),施工前後及道路開通將造成化學污染、噪音污染、撞擊傷害、路廊阻隔、棲地破碎…等威脅,對紅樹林自然保留區內的生態平衡造成嚴重的衝擊與影響。此外,根據行政院臺七十三交第2606號函(73.2.23)核定實施之「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」,本道路開發區為「淡水河口保護區」之「一般保護區」,依規定「一般保護區」屬不影響環境之生態特色及自然景觀下,維持現有資源利用形態。本計畫道路已違反”維持現有資源利用形態”規定而背離國家生態保育政策。

農委會林務局公文表示,經現勘認定該計畫道路緊鄰「紅樹林保留區」界,該工程施作勢必嚴重影響紅樹林棲地環境,建議不宜進行道路工程。行政院環保署回覆台北縣政府水利局公文提到(97.6.20),若無審慎評估,認同林務局意見,不宜開發。兩主管環境及生態保育之主管機關均發函認定「不宜開發」,顯見本道路興建將造成生態影響。

(3)「節能減碳」不是口號!環保單車族權益何在?

「節能減碳」是全球永續發展趨勢,也是新政府一再強調的施政方針,破壞河岸景觀及紅樹林生態的道路興建無疑是背道而馳!油價節節高昇已使得開車、購車民眾逐漸降低,意味著以汽車代步的民眾將逐漸改採大眾運輸或替代方式,其可以從現今河岸自行車道與一般道路眾多騎乘單車的民眾可應證。政府思維不應停留在「車多路塞就築馬路」的舊思維,而應有更長遠、通盤、永續的規劃及觀瞻!市區內單車少有專用道而常夾縫求生,淡水河岸自行車道是騎單車朋友不可多得的安全、舒適、休閒、熱門的景觀專用道,本道路規劃上緊臨自行車道,未來騎單車相伴隨的是呼嘯疾駛的噪音、油垢、廢氣,廣大單車族權益何在?

(4)淡水河岸美麗景觀不在!

【關渡大橋-竹圍-紅樹林】這一段是淡水捷運線河岸景色最佳的一段,道路完工後,搭乘捷運往返淡水的朋友憑窗看到的將不再是現有景觀,取而代之的是試圖以行道樹綠化遮掩、車輛高速行駛呼嘯而過、烏煙瘴氣的道路。捷運夾在兩側車道中行駛、騎乘單車一旁竟是汽車伴隨,淡水河引以為傲的河岸景致已不復在。

(5)道路將被水淹且成為地區禍源!

竹圍的都市腹地沿著淡水河成線型分佈,台二線與捷運軌道平行將竹圍市區與淡水河阻隔,也因此成為自然排水的阻斷設施。目前因河堤外高灘地被堆置了大量都市建設廢土,而改變了自然排水地形,每遇驟雨,容易造成堤外涵管出口處排水不及而淹水。未來河岸高灘地的排水將因本道路貼地興建,而提高淹水的可能性。不僅道路存在水淹的潛在風險,更因阻斷設施增加造成高灘地甚至竹圍市區淹水可能。竹圍地區不應該總是被當作犧牲的對象。

(6)請縣府依法行政,違法不能發包!

縣府低調辦理說明會,致使絕大多數當地居民至今仍不知情。本案在預算沒有來源、環評定位不明、都市計畫未通盤檢討等諸多法令程序未解決前,台北縣政府卻貿然決定興建這條道路,匆匆進行土地徵收程序,試圖造成既定事實。97.6.10聯合報報導中,台北縣長周錫瑋甚至表示淡北道路「即使違法發包也要做」!實在目無法紀。

訴求聲明

1.我們支持解決淡水地區的交通問題,但憑藉道路興建並無法解決現有交通問題。應加強道路使用管理、強化大眾運輸接駁以源頭降低車輛使用,非反其道建設馬路變相鼓勵開車。

2.本道路宣稱為平面道路,實質屬快速道路,且經過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,要求應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程序,且部分路段為高架道路,法定5公里以上應進行環評,本案規劃4.7公里,有刻意迴避之嫌。

3.台北縣府在相關跨部會協調、都市計畫變更、在地說明溝通等行政程序未完備前,應立即停止土地徵收程序,並不得分段發包施工。

4.政府應研擬通盤的都市發展計畫檢討,嚴格規範淡水地區大型開發案,而非當今毫無止盡的建案,並正視假日遊客湧入造成淡水居民不便現象。


已有越來越多淡水在地居民及團體關切此事,請您發揮個人影響力連署並協助轉寄,為淡水河岸的永續及美麗努力!


連署發起單位:
綠色公民行動聯盟、反淡北道路聯盟、荒野保護協會、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、台灣蝴蝶保育學會、淡水文化基金會、金色淡水社區營造協會、觀海極品社區管理委員會、千里步道籌畫中心、2008年反淡快連線、中華民國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、社團法人台北市野鳥學會、社團法人台灣環境行動網協會、綠黨、台灣生態學會、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野鳥學會、自然步道協會、野FUN生態實業公司、地球公民協會、草山生態文史聯盟、社團法人中華大自然教育推廣協會


想知道更多資訊請到以下網站

〔反淡北道路聯盟〕網站 http://www.tw-1st-river.org/

網站討論區 http://www.tw-1st-river.org/p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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