韋氏字典收錄 Google當動詞用

多年來,網路使用者一直把「googling」(查Google)放在嘴邊,但這個技術用語只是個俚語,直到如今總算登上大雅之堂,正式被權威的英語字典收錄為動詞。

韋氏字典出版商Merriam-Webster公司6日發布最新版字典,並宣布新增的科技用詞,包括「agritourism」(農業旅遊)、「biodiesel」(生物柴油)、「mouse potato」(整天滑鼠不離手的人)、「ringtone」(手機鈴聲)和「spyware」(間諜軟體)等。

在新版韋氏字典裡,「google」被列為及物動詞,釋意是「用Google搜尋引擎在全球資訊網上查詢(有關某人某事的)資料」。這個詞條用大寫的Google說明詞源--「Google是搜尋引擎的商標名」--動詞「google」則用小寫。

Merriam -Webster主管兼副總編Thomas Pitoniak說:「名詞轉化為動詞是稀鬆平常的事。Google的例子很特別,因為他們在搜尋領域知名度極高,人們現在都把google一詞當作普通動詞了。我們的主要目的是把我們所見的常用語反應出來。我們自認為非常尊重商標;採用小寫的google,其實只是編辭典時根據所分析的實證所做的判斷。」

對一家公司而言,自己的商標能成為一項發明的同義詞,應該是具有歷史意義的榮耀。不過,公司名稱被廣泛用來形容某件事,也可能導致商標權利難以執行的後遺症。例如,拜耳公司(Bayer)1921年痛失「阿斯匹靈」(Aspirin)的美國商標,因為這個名詞已被裁定為通稱,泛指乙醯水楊酸 (acetylsalicylic acid)的縮詞。OK繃Band-Aid、面紙Kleenex、溜冰鞋Rollerblade和影印機Xerox等商標,也遭遇類似的問題。

不過,Merriam-Webster字典裡的「googling」釋義,則特別指出是用Google搜尋引擎,不是泛指用任一種搜尋引擎上網查詢。目前為止,Google公司對這個新詞的定義未表示反對。

Google發言人透過電子郵件說:「界定google為動詞,並指出是Google搜尋引擎,是妥當的作法。」

Merriam-Webster字典的編輯群大量分析平面媒體、廣播電台與電視以及網際網路上的資訊,作為收錄新詞與新用法的來源。

Pitoniak說:「電子媒體是多面巨獸。這也和字詞與意義的加速增生與蔓延有關。對我們編輯字典的人而言,網際網路成為極其有用的資源。但是,當我們搜索網際網路,包括新聞來源時,總面臨諸多挑戰。一大問題是,你不曉得那個詞語是蓄意的變體,還是某人的誤用。」

牛津英語字典(OED)在6月15日發布的新版字典中,也收入Google這個動詞,但保留大寫原貌。

Merriam-Webster新詞條可上網閱覽,且會納入今年秋季印行的第11版Merriam-Webster's Collegiate Dictionary。(唐慧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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